討論前可以先問:哪些新資料會改變自己的事實判斷,哪些核心價值則需要協商。觀點修正需要的證據條件寫清楚後,有助知道要查甚麼;它不是要求對方先承諾認輸,也不是規定所有價值都能用一份數據裁決。

紫色狗與 Bee 各拿條件清單,站在可轉動的不同方向路牌旁討論甚麼情況會改變看法。

分清正在保護甚麼

假設一個小組討論是否改到晚間聚會。一人認為晚間較多人能來,另一人重視有照顧責任的人能否參加。前者是可查的出席判斷,後者涉及活動應照顧誰。即使晚間總人數較多,也不會自動解決參與機會的價值分歧。

思方網的科學與證據教材把資料與檢驗預測連在一起。本文用於日常討論的修正條件表是編輯建議,不是正式實驗。可以分三行:目前相信甚麼、依據甚麼、哪一項新資訊會令判斷改變。

條件要能實際取得,也要同一標準

例如:「若多數現有成員在晚間確實能到,而且受影響成員有可行替代安排,我願意試行一次。」接著說明如何詢問、誰負責整理,以及如何保留少數人的需要。不要設一個永遠無法達到的條件,如「除非你保證所有人永遠滿意」。

也要防止在資料出現後不停換要求。原本說要看出席時間,結果不合心意又改成只看滿意度,便應承認評準變了,解釋新增理由。若新條件合理,可以重新談,但不能把它說成對方從來沒有回答原問題。

保留價值,不必否認事實

如果你重視平等參與,即使晚間人數較多,也可以說:「我接受這個出席結果,但仍希望保留白天場次。」這比否認數據更能呈現真正關注。改變事實判斷也不等於背叛自己,只是更新了用來選擇的方法。

若討論後需要調整已表達的決定,可參考清楚說明改變主意;其他協商例子見溝通技巧主題。修正條件最有用的成果,是一份可查的問題清單與可討論的價值差異。它不能保證共識,卻讓人知道目前還缺哪一塊,而不是無止境重複原來的立場。